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型工業化以及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入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推動我市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根據《關于開展寧波市星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創建工作的通知》(甬經信轉升〔2021〕99號)、《寧波市星級綠色工廠評價辦法》(甬經信綠制〔2024〕60號)等文件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一)綠色園區:滿足《寧波市綠色園區評價辦法(試行)》基本條件,且自評價得分達到80分以上的各類工業園區。
(二)綠色工廠:滿足《寧波市星級綠色工廠評價辦法》(甬經信綠制〔2024〕60號)基本條件,且綜合得分高于85分的三星級綠色工廠。
二、推薦名額
(一)綠色園區:根據前期排摸情況,有市級綠色園區建設任務的區(縣、市),推薦市級綠色園區數量應不少于1家。
(二)綠色工廠:請各地經信部門加強審核、擇優推薦,推薦數量不超過《關于印發2024年全市工業和數字經濟工作總結及2025年工作安排》(甬數經綜〔2025〕15號)中三星級綠色工廠培育任務數量的55%。
三、工作程序
(一)企業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園區及三星級綠色工廠,登錄寧波企業綜合服務大平臺政策服務板塊(網址:https://qyfw.jxj.ningbo.gov.cn/#/index/enter,浙里辦企業賬號登錄),根據要求填報申報表,并上傳相關材料。
(二)區(縣、市)初審推薦。各地經信部門對園區、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征求同級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能源等部門意見,或查詢專項信用報告(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等相關領域)后,對符合條件的園區、企業進行推薦確認,并提交推薦匯總表。
(三)專家評審。由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并視情對有關情況進行現場抽查。評審依據為《寧波市星級綠色工廠評價導則》、《寧波市綠色園區評價導則》。
(四)查詢專項信用報告。市經信局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確定擬通過的市級綠色園區、工廠名單,查詢專項信用報告(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等相關領域)。
(五)名單公布。擬通過名單經市經信局集體研究后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市級綠色園區、工廠名單,由市經信局發文予以公布。
四、相關要求
(一)請各園區、企業于8月7日前在寧波企業綜合服務大平臺完成申報并提交材料,各地經信部門于8月14日前完成初審推薦,并蓋章報送推薦匯總表(附件)。
(二)請各地經信部門于12月31日前將2025年度三星級綠色工廠文件及電子版匯總報送至市經信局綠色化推進處。
聯系人:嚴浩豐;聯系電話:89183431。
附件:市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匯總表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
市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匯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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