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決策部署,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5〕137號)有關要求,現就組織做好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參評要求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以下簡稱評價系統)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不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申報。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二、評價工作相關要求
(一)對參評企業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對所屬地區內所有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審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條件的,提交至省科技廳分批次在評價系統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并在評價系統公告。
(二)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本年度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對所屬地區內企業在公示前開展實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4.首次參評的企業。
(三)組織開展入庫企業集中抽查工作。由省科技廳負責組織科技管理部門開展年底集中隨機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全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請材料核驗,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
(四)強化評價工作督辦機制。省科技廳、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應主動向社會公開監督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核實處理擬入庫企業公示異議、投訴和舉報信息。
(五)做好年度評價工作總結。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及時報送所屬地區內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核查工作情況。由省科技廳負責總結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包括全省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核查工作情況、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情況、地方出臺相關政策及落實情況、主要經驗和做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內容。
三、時間安排
(一)企業填報。參評企業應于2025年6月30日—9月30日系統開放期內完成信息填報。
(二)材料審核。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應于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所屬地區所有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審核。
(三)實地核查。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應分別于2025年8月25日(第一批次),10月11日(第二批次)前完成所屬地區相關企業的實地核查。
(四)公示。省科技廳分別于9月15日前、10月31日前,分兩個批次完成擬入庫企業公示。
(五)隨機抽查。省科技廳于12月15日前完成入庫企業集中隨機抽查和相關處理工作。
(六)評價工作總結。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門應于12月19日前,報送各地區內評價工作情況、實地核查情況。省科技廳于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云南省年度評價工作總結。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咨詢:010-68209142,010-68209141,010-68209153。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支持:010-88656315。
(三)云南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彭力華,0871-63104096。
(四)云南省科技廳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李梓琪,0871-63113661。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云南省科技廳關于組織做好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增補申報2025年度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官渡區產業投資顧問單位及招商大使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普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掛牌督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名單(第二批)》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廳關于公示2025年第二批擬備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廳關于省級科技創新券2025年1季度兌付清單的公示
云南省科技廳關于2025年度擬認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名單的公示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