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個創建”,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各行業領域、產業鏈中的科技創新需求,精準凝練關鍵科學問題,統籌謀劃2026年自治區科技攻關任務,現就征集2026年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指南建議(以下簡稱指南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及區黨委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全區科技創新工作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科技創新需求清單+關鍵科學問題清單+科技攻關任務清單”科研項目組織機制,聚焦產業發展、民生改善等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強高原適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應用示范、成果轉化,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西藏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征集原則
此次指南建議征集堅持“國家所需、世界所爭、西藏所能”,緊扣“區域所能、民生所系、趨勢所向”,面向西藏需求,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凝練科學問題,立足協同創新,促進多方合作。
(一)注重需求導向。指南建議應注重需求牽引和問題導向,圍繞在藏布局的重大戰略任務、重大工程以及區域、行業、企業等的科技創新需求,凝練其中的核心、緊迫、共性及關鍵科學問題。
(二)推動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加強符合產業發展需求的創新成果供給,加快攻關成果應用場景建設,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場景大規模應用示范,打造政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主體高效協同,知識、技術、資金、人才、數據等要素集聚融通的產業創新生態。
(三)堅持開放合作。指南建議征集面向全國公開,支持區內部門、單位在充分利用區內科技力量的同時,大力引進全國一流團隊,聯合提出指南建議。
(四)強調科學創新。指南建議應聚焦科技攻關重點方向,提煉精準關鍵科學問題,研究現狀簡明扼要、目標任務清晰明確,特色鮮明,具備創新性、必要性。
(五)資金需求合理。堅持以需求定任務、以任務定經費。指南建議人須結合前期研究基礎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合理提出指南的資金預算建議,確保資金預算與研究內容、考核指標、重大標志性成果等相匹配。
(六)強化安全規范。指南建議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防范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風險。指南建議中應使用規范的專業術語,文字表述要求語句通順、簡明扼要,避免簡單羅列、合并或拼湊。
三、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編制發布工作流程
——按照“自上而下”路徑,參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及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相關做法,以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各行業領域、產業鏈中的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為目標,自治區科技廳會同自治區各行業部門經專家咨詢論證,分重點領域、研究方向和攻關任務等三個層次建立科技創新需求清單。2026年西藏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指南建議征集重點方向詳見附件1。
——按照“自下而上”路徑,以附件1的攻關任務為重點,面向社會廣泛征集項目指南建議(《2026年西藏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指南建議表》詳見附件3),在開展內容完整性及經費合理性審查、重復性篩查、創新性研判等基礎上,形成關鍵科學問題清單,組織行業領域專家編制并發布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四、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類別
自治區科研項目包括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技術創新引導、自然科學基金、基地與人才建設等計劃類別,項目組織方式有公開擇優、定向擇優、定向委托、揭榜掛帥、賽馬制、首席科學家負責制、項目群制等(詳見《西藏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藏科發〔2024〕322號https://sti.xizang.gov.cn/xxgk/tzgg/202411/t20241129_449600.
html)。2026年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指南建議征集范圍不含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
——科技重大專項。重點支持自治區戰略目標的重大產品開發、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或重大科技工程建設,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集中突破,實現科技創新的局部跨越式發展。
——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支持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產業(鏈)和行業領域科技創新需求。
——技術創新引導。重點支持由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對能為西藏帶來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科技成果進行轉移轉化和引進吸收再創新。
——基地與人才建設。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與能力提升,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支持創新人才和優秀團隊的科研工作,提高西藏科技創新的條件保障能力。
科技重大專項項目下設若干課題;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項目可下設若干課題。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項目、技術創新引導項目、基地與人才項目原則上不下設課題。
五、2026年自治區科技計劃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選題考慮
為強化有組織的科研,學習借鑒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有關經驗做法,自治區科技廳在附件1的基礎上,提出了2026年自治區科技計劃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選題考慮,重點專項涉及的攻關任務由“必選項+自選項”組成(詳見附件2)。如:在社會治理與網絡空間安全領域,提出了網絡安全治理重點專項選題考慮,該專項涉及的“必選項”攻關任務包括新型網絡犯罪智能防控等5條,“自選項”攻關任務可結合附件1自行選擇增加。
同時,除附件2中的重點專項選題建議外,各有關單位和指南建議人還可圍繞制約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難題,從附件1中自由選擇若干攻關任務進行組合,提出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選題建議。
六、征集范圍
(一)區內單位
1.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
(1)聚焦國家戰略需求、黨中央工作部署、國家及自治區領導批示指示,行業領域規劃、意見、方案中的科技創新任務,以及自治區各產業及產業鏈科技創新需求,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
(2)計劃類別選填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技術創新引導、基地與人才,以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重點項目)為主。
(3)項目類型選填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戰略研究,以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為主。
(4)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可圍繞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行業領域發展中的戰略性、全局性、緊迫性問題,研提1-2項戰略研究指南建議。
2.自治區各高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
(1)按照科技創新“四個面向”要求,聚焦特色學科建設、高水平人才隊伍培養、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發展等的科技創新需求,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
(2)計劃類別選填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基地與人才、技術創新引導,以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重點項目)、技術創新引導為主。
(3)項目類型選填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戰略研究,以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為主。
3.園區及企業
(1)聚焦制約企業發展和所在行業領域共性技術、關鍵產品研發、成果轉化應用、行業領域共性關鍵技術等的科技創新需求,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
(2)計劃類別選填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技術創新引導、基地與人才,以技術創新引導、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重點項目)為主。
(3)項目類型選填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戰略研究,以應用示范、共性關鍵技術為主。
4.各地(市)科技局
(1)聚焦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平臺以及特色優勢產業等的科技創新需求,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
(2)計劃類別選填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技術創新引導、基地與人才,以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重點項目)、技術創新引導為主。
(3)項目類型選填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戰略研究,以應用示范、共性關鍵技術為主。
5.各科技創新基地及創新團隊
(1)聚焦學科前沿、科技創新基地研究方向、高水平人才隊伍培養、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發展等的科技創新需求,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優先支持2023年以來未獲得過基地與人才類項目資助的科技創新基地。
(2)計劃類別選填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技術創新引導、基地與人才,以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重點項目)為主。
(3)項目類型選填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戰略研究,以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為主。
(二)區外單位
(1)結合附件1、附件2及前期研究基礎、研究成果,立足前沿技術研究、適用技術引進、成果落地轉化等方面,提出指南建議。
(2)計劃類別選填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及轉化、技術創新引導、基地與人才,以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重點項目)、技術創新引導為主。
(3)項目類型選填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戰略研究,以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范為主。
區外單位提出的指南建議,須通過擬合作的區內單位渠道填報。
七、開辟新賽道支持各類創新主體
在自治區科技計劃“重點研發及轉化”計劃類別下設置若干重點專項,為區內高校、科技創新基地、企業等開辟新賽道,鼓勵其圍繞學科建設、協同攻關、產學研合作等開展科技合作。
1.科技強區—2035重點專項
設置科技強區—2035重點專項,在高原隆升、地球系統、生態環境、特色種業、高原健康、中藏醫結合等領域系統布局,在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性礦產、重大自然災害、社會治理與強邊固邊、人工智能等領域重點突破,在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極地深地等領域大膽創新,以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為突破口,科學布局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標準研制、成果轉化,努力實現更多“從0到1”的突破,努力搶占更多高原科技制高點。鼓勵區內外優勢科研力量圍繞上述領域,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研究周期5年或長周期項目??萍紡妳^2035重點專項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或“項目群制”。
2.產業鏈創新計劃重點專項
設置產業鏈創新計劃重點專項,鼓勵區內“九大產業”鏈主企業或鏈上企業圍繞產業共性技術、關鍵產品等,對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標準研制、產業培育實行同設計、同推進,聯合區內外不少于5家優勢企業及科研單位組建創新聯合體,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研究周期不超過3年,企業其他來源資金(包含單位自籌資金、其他非財政渠道資金)與自治區財政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產業鏈創新計劃重點專項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
3.科技型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科技服務業企業創新能力提升重點專項
設置科技型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科技服務業企業創新能力提升重點專項,鼓勵區內科技型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科技服務業企業圍繞企業科技創新需求,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研究周期不超過3年,企業其他來源資金(包含單位自籌資金、其他非財政渠道資金)與自治區財政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創新能力提升重點專項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或“項目群制”。
4.科技創新基地協同攻關重點專項
設置科技創新基地協同攻關重點專項,鼓勵國家和自治區批準在藏建設的105家科技創新基地圍繞領域共性技術,由1家在藏建設的科技創新基地牽頭,聯合本領域不少于3家國家或自治區級科技創新基地(其中:區內外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不少于1家,依托單位為區內單位的科技創新基地不少于1家)組建創新聯合體,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研究周期不超過3年。科技創新基地協同攻關重點專項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鼓勵不同序列科技創新基地間的協同攻關。
5.高校特色學科發展重點專項
設置高校特色學科發展重點專項,鼓勵西藏大學、西藏民族大學、西藏藏醫藥大學、西藏農牧大學等區內高校各圍繞自身1-2個特色優勢學科建設,結合附件1、附件2,提出指南建議,研究周期不超過5年。高校特色學科發展重點專項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
6.重點縣域創新能力提升重點專項
設置重點縣域創新能力提升重點專項,由相關地(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鼓勵相關重點縣域圍繞鄉村振興、特色產業發展、民生改善等領域的科技創新需求,結合附件1,提出指南建議,推動技術集成應用和成果轉化,提升縣域科技供給,研究周期不超過3年。重點縣域創新能力提升重點專項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或“項目群制”。
八、填報要求
(一)填報附件3時,需明確學科方向、關鍵詞、應用場景或服務對象、對口行業部門、項目類型等信息,研究內容、考核指標等內容要條理清晰、內容完整。政策依據請逐項填寫,如:國家層面和自治區層面關于某項工作科技攻關任務的決策部署內容,有關行業或領域規劃、方案、意見等關于某項工作科技攻關任務的具體要求內容,國家及自治區領導批示、指示內容等。
(二)若提出的指南建議的計劃類別為“科技重大專項”或“重點研發及轉化重點專項”,除填寫附件3外,還需編制專項實施方案(詳見附件7)一并報送;若提出的指南建議的組織形式為“揭榜掛帥”(即,對項目申報人不設學歷、職稱、年齡門檻,無限項要求),除填寫附件3外,還需編制項目榜單(詳見附件8)一并報送。
(三)2026年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指南建議通過線上方式報送,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按照本通知要求通過西藏自治區科技創新服務系統(https://www.xizangsti.cn)“科技項目”模塊內在線填報指南建議,由所在單位在線審核同意后統一提交至自治區科技廳(具體操作詳見附件9),請指南建議人與有審核權限的單位提前溝通對接指南提交事宜。不接收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指南建議。2026年度指南建議集中受理時間:2025年6月29日(周日)09:00-7月20日(周日)18:00。集中受理結束后,自治區科技廳通過西藏自治區科技創新服務系統常年受理指南建議并納入后續年度予以統籌考慮。
(四)此次征集的項目指南建議是確定2026年度自治區科技攻關任務的重要依據,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學習領會,按照通知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本行業、本系統、本區域、本單位指南建議編制工作。
(五)涉密內容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通過涉密渠道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
(六)請登錄平臺后獲取附件,具體操作詳見附件9。
九、咨詢方式
(一)指南建議征集單位: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孫明軍郭曉李一民0891-6836039
(二)技術支持單位:西藏自治區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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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時間:工作日09:30-13:00,15:30-18:00
附件9:在線填報指南建議操作手冊
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5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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