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局牽頭起草了《蚌埠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在規定時間內(2025年5月15日到6月15日),通過網絡發送電子郵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市住建局907室,收件人:蚌埠市住建局質安科。郵編:233000;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發送至:bbzjwzak@163.com;聯系電話:0552-2567032。
關于《蚌埠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出臺背景
2022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發生多起重大房屋安全事故.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指示開展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徹查隱患,防止重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我國房屋建筑竣工面積自1985年起逐年增加,2014年達到峰值42.33億平方米,相當于20世紀80年代末期的20倍。此后房屋竣工面積逐年下降,房屋建設由大規模的“增量”建設轉為“存量”發展時期。同時,大量房屋老化,歷史積累的安全隱患開始集中顯現,安全管控壓力不斷加大,形勢日益嚴峻。
因此,制定《蚌埠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是全面解決房屋安全隱患重點、難點問題的有效舉措和積極探索。
目前,我市尚未形成具有系統、綜合性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主要依靠相關職能部門來具體處置房屋安全問題,不能有效管控危險房屋以及房屋使用使用中產生的安全問題。
市住建局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并按照住建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起草了《蚌埠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二、相關法律依據
本次起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物業管理條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同時,參考南京、宿遷、蕪湖等城市的管理辦法。
三、起草過程
2025年4月,市住建局完成《蚌埠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初稿,在對縣區開展檢查工作中,征求部分縣區住建部門意見和建議。2025年5月,組織相關市直部門、協會、房屋安全專家等開展座談會,對初稿內容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最終形成本稿。
四、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共七章三十條。包括總則、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治理和應急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及附則。
第一章總則,主要是明確本辦法的適用范圍、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工作職責等內容。
第二章房屋安全使用,主要明確房屋安全責任人及應當承擔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房屋安全責任人、物業服務人在房屋裝修活動中應當履行的相關工作職責;明確禁止實施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房屋結構安全的行為及房屋白蟻防治相關要求。
第三章房屋安全鑒定,主要明確房屋安全鑒定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房屋情形;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的要求等。
第四章危險房屋治理和應急處置,主要明確鑒定為C/D級危險房屋的處置方式;縣區人民政府在房屋使用安全中應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及采取相關處置措施內容;危險房屋治理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及建立救助制度等。
第五章監督管理,主要包括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聯合執法、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及使用等內容。
第六章法律責任,明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進行處罰。
第七章附則,明確本辦法具體施行日期。
5.14《蚌埠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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