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科技局、常州經開區科促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科學技術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的通知》(蘇科高發〔2025〕124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組織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流程
1.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請各轄(市)區、常州經開區科技主管部門廣泛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通知》要求,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以下簡稱平臺)參與評價。
2.常州市科技局依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對參評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審核。每月企業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5日,最后一批截止日期為9月26日。省科技廳分批匯總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以下簡稱“信息庫”)并在平臺公告。
二、相關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或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3)企業所在行業不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范圍,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的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4)企業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嚴重弄虛作假和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2.參評企業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的責任主體,應根據《通知》要求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不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申報。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3.各轄(市)區、常州經開區科技主管部門要充分挖掘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評價,加強評價入庫工作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建設、“創業江蘇”科技創業大賽組織等工作協同,積極與同級工信、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溝通,形成工作聯動和合力,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應評盡評”。
4.各轄(市)區、常州經開區科技主管部門須在8月1日、9月3日、10月9日前對相應批次以下企業開展實地核查,并將實地核查結果上報至常州市科技局: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4)首次參評的企業。
5.各轄(市)區、常州經開區科技主管部門在組織評價工作時要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決把好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關口,確保評價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性操作,不向企業收取相關費用,不向中介機構委托相關工作。
三、聯系方式
申報咨詢:
常州市生產力發展中心賈紅霞0519-82005525、69818206
政策咨詢: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高新處汪偉0519-85681525
附件: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7月7日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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