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更大力度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口岸營商環境,根據海關總署2025年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部署及《上海市聚焦提升企業感受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任務要求,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交通委、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上海邊檢總站、上海海事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局、市藥品監管局等十部門和單位共同制定了《上海口岸2025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若干措施》,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海關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
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上海海事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數據局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上海口岸2025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
專項行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根據海關總署2025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及《上海市聚焦提升企業感受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任務要求,上海口岸定于即日起至2025年8月底開展本年度上海口岸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持續推進國際貿易領域營商環境改革。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優化監管模式,提升貨物貿易便利化水平
(一)持續開展油品儲罐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功能疊加試點。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供國際航行船舶保稅油品儲罐開展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功能疊加試點,降低企業倉儲成本,助推上海口岸供國際航行船舶油品加注業務量提升。(上海海關)
(二)持續推進進口機動車“兩證合一”改革。持續推進《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和《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兩證合一”改革,便利上海口岸整車進口提速增效。(上海海關、市公安局)
(三)優化國際郵輪藥械供船服務。市藥品監管部門根據國際郵輪實際需求,更新國際郵輪靠港補給藥械供船目錄,更好滿足國際郵輪在上海港靠港補給需求。海關對目錄內的供船藥械設置報關專用編碼,簡化監管手續。(市藥品監管局、上海海關、浦東新區、寶山區)
(四)優化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注冊在長三角區域的高新技術企業,經上海口岸進口真空包裝、防光包裝、恒溫儲存等貨物并適用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的,可突破原“貨物進口目的地與企業注冊地須在同一關區”的限制,根據實際需求選擇長三角區域任意海關作為目的地海關,將口岸不具備開箱條件的查驗指令調整至目的地實施。(上海海關)
(五)進一步提升鮮活農產品通關效率。優化空運鮮活農產品通關“綠色通道”,對鮮活農產品實施7×24小時預約查驗、“優先檢測、快檢快放”。(上海海關、市農業農村委)
(六)落實“藥食同源”進口商品便利通關措施。根據國家部委“藥食同源”商品分類管理措施,對于企業申報為食品用途的,按照進口食品實施監管(免于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對于企業申報為藥用用途的,按照進口藥材實施監管。上海海關及市市場監管、藥品監管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進口食藥同源商品分別按照食品藥品的進口、經營、加工等環節相關要求加強監管,建立部門間監管信息共享機制,督促企業守法合規經營,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上海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藥品監管局、市公安局)
(七)提升海事監管信息化水平。加大船舶船員電子證書在進出口岸檢查、港口國監督檢查中的應用力度,壓縮證書簽發、傳遞和查驗耗時,促進船舶抵離港、船岸信息交換效率進一步提升。(上海海事局)
二、優化物流網絡,持續提升物流樞紐能級
(八)優化上海港物流運輸網絡。依托國際集裝箱運輸服務平臺(MaaS)等系統,利用區塊鏈技術賦能國際物流多式聯運協同合作。加快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發展。推進內河水運體系建設,加快打造河海直達通道。持續推進“聯動接卸”“離港確認”等監管模式,提升區域物流效率。(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上港集團)
(九)支持國際中轉集拼業務發展。研究試點含電池的小家電、酒類、香水等國際中轉貨物進入上海港開展國際中轉集拼,探索更多業態混拼模式。(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海海關、市商務委、上港集團)
(十)進一步提升上海國際航空樞紐能級。加密國際客貨運輸航線,優化進口貨物“機坪直提”等便利措施,拓展“空空中轉”“空鐵聯運”等多式聯運業務。支持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綜合保稅區等區域加快發展航空保稅研發、保稅維修、特色冷鏈等產業。(市交通委、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上海海關、市商務委、市生態環境局、機場集團)
(十一)優化空運貨站作業模式。推動在上海及周邊城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設立上海機場航空前置貨站,在前置貨站提前完成航空收貨、打板、安檢、海關監管等工作。支持浦東國際機場、虹橋國際機場內部不同貨站間及兩場間貨運安保措施互認,進一步提高貨物入倉效率。(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上海海關、市公安局、市交通委、機場集團、東航物流)
(十二)優化“空側直通”監管模式。對由國內通過空運轉至上海機場出境的貨物,在空側直接由國內區域轉至國際區域操作,減少提貨至國內倉庫、國內倉庫到國際倉庫短駁、國際倉庫卸貨和安檢等環節,提高空運出口貨物運轉效率。(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上海海關、機場集團、東航物流)
三、加大政策支持,促進貿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十三)推進汽車研發測試用廢舊關鍵零部件進口試點。完善汽車研發測試用廢舊關鍵零部件進口“試點清單”制度,適時更新調整試點清單,允許清單內企業相關產品安全規范進口,返回國內開展研發測試。(市商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上海海關)
(十四)擴大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模式適用范圍。結合多業態混拼模式,對跨境電商、一般貿易等不同貿易方式的貨物,支持以散貨形式進入監管作業場所,先行實施海關查驗,再根據實際需求拼箱裝運。(上海海關)
(十五)進一步支持跨境電商發展。通過跨境電商供應鏈數據交互,進行精準風險評估,對以不同包裝類型運抵監管場所的貨物,實施差別分揀,實現跨境電商9610、9710和9810清單模式、報關單模式全模式同場作業。擴大跨境電商零售出口(9610)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試點應用,允許相關退貨商品跨直屬關區退貨。加大化妝品、帶電商品等海運敏感貨物便利化服務力度,推動跨境電商敏感貨物海運出口。動態評估跨境電商化妝品、帶電帶磁貨物航空便利化運輸試點成效,優化擴大試點品類清單,提升便利化收運規模。根據鋰電池航空安全運輸檢測報告數字化管理應用場景,實現一次備案、多次使用。落實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海關9810監管模式)貨物“離境即退稅、銷售后再核算”相關政策,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發展。(上海海關、上海海事局、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市商務委、市交通委、市稅務局、上港集團、機場集團)
(十六)加大綠色貿易支持和服務。用好綠色低碳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整合標準規則、核查認證、數據庫、綠色金融、綠色低碳技術等各類資源,為鏈主企業及上下游供應商提供碳核算、碳認證、碳培訓、碳金融等綜合服務。支持第三方碳服務機構與外貿企業對接合作,推廣碳管理試點示范應用,助力企業積極應對國際涉碳貿易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委)
四、推進互聯互通,強化智慧口岸貿易賦能
(十七)探索開展電子認證和電子簽名的跨境互認。試點開展電子認證和電子簽名的跨境互認,推動與境外可信企業身份認證機構和系統實現跨平臺、跨區域電子認證和電子簽名的互操作。(市數據局、市委網信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
(十八)提升跨境貿易單據無紙化水平。依托上海電子口岸,推進電子發票跨境互操作。持續提升航運數字化水平,進一步拓展海運電子提單、集裝箱無紙化放貨及空運電子運單應用。(市商務委、市交通委、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上港集團、機場集團)
(十九)深入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互通。根據海關總署部署,依托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進與相關貿易伙伴的國際航行船舶、檢驗檢疫、優惠原產地等領域的電子證書交換。依托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實現口岸查驗單位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和執法互助,全面落實國際航行船舶聯合登臨檢查便利舉措。(市商務委、上海海事局、上海邊檢總站、上海海關)
(二十)進一步完善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深化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持續提升“通關+物流”公共信息服務水平。推進海關實驗室檢測狀態線上查詢和涉邊檢模塊功能升級。擴大上海口岸國際航行船舶24小時計劃動態查詢范圍,促進船舶進出口岸數據資源共享共用。(市商務委、上海海關、上海邊檢總站、上海海事局)
(二十一)持續推進與境外“一次申報、雙邊通關”試點。依托上海電子口岸,持續推進與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一次申報、雙邊通關”合作。(市商務委)
(二十二)推進農作物種質資源出境管理跨部門業務聯網合作。進一步優化農作物種質資源出境管理,促進出口種質資源備案信息的互聯互通,實現企業申請“一次提交”,審批核銷“全程網辦”。(市農業農村委)
五、加強企業服務,進一步促進降本增效
(二十三)加大“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企業聯合激勵。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政策許可范圍內加大對AEO企業的支持力度,對AEO企業在融資授信、融資擔保、出口信保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勵企業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線上開展申請認證和更新。對積極參與試點和應用跨境電子發票等跨境貿易電子單據的企業,優先納入上海市優選培育推薦機制。(市商務委、人行上海總部、上海金融監管局、上海海關、各區人民政府)
(二十四)進一步優化港口物流服務。及時預報國際班輪靠港動態,提前公布集裝箱班輪出口箱“開港”時間,便利企業合理安排整體物流作業。(市交通委、上港集團)
(二十五)便利國際運輸工具服務人員入境。持續優化換班船員通關流程,為在上海換班的外籍船員提供邊檢便利化服務。持續優化空港口岸機組人員“連飛免辦邊檢手續”“快捷通道備案自助辦理”等服務。(上海邊檢總站、市政府外辦)
(二十六)支持企業充分享受自貿協定優惠。依托RCEP企業服務咨詢站,優化RCEP企業服務線上專區功能,開發境外國家和地區進口我國貨物的優惠稅率查詢功能,實現進出口優惠關稅雙向查詢。開展重點企業線下走訪,量身定制享惠方案。加大對企政策培訓力度,提升企業運用自貿協定規則能力。(市商務委、上海海關)
(二十七)持續規范口岸收費。加大堆場等重點領域價格監督檢查力度,暢通舉報渠道,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引導口岸收費主體通過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及時公示收費標準、服務項目等信息并動態更新,支持掌上APP查詢,增強口岸收費透明度。(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市交通委)
(二十八)協同推動降低跨境物流綜合成本。鼓勵船公司在安排集裝箱放箱時合理設置多個提箱點供客戶選擇,允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提箱點,避免因提箱點過于集中導致車輛擁堵和空駛現象。鼓勵船公司在長三角重點區域設立異地提還箱點,便利企業就近提還箱。全面推行集裝箱封志集約發放,引導各船公司在集裝箱堆場集中發放封志或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封志集約發放。落實《關于海事服務保障船舶載運“新三樣”貨物安全暢通的指導意見》,推動“新三樣”物流降本提質增效。(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上海海事局)
(二十九)健全完善政企溝通渠道。發揮好港口協商會議機制和空港協商會議機制作用,充分聽取航運企業、貨代、報關、貨主企業等利益相關方意見,收集和解決市場主體急難愁盼問題。發揮貿促機構、行業商協會作用,加強惠企政策宣傳培訓,做好企業通關服務保障,共同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市交通委、市商務委、上海海關、上海海事局、上海邊檢總站、市市場監管局、上港集團、機場集團、上海港口協會)
(三十)加強貿易調整援助。市商務委會同市相關部門,健全完善貿易調整援助協調機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商協會、專業機構等,搭建貿易調整援助公共服務平臺,為因外部貿易環境變化等非市場因素影響,造成經營困難的企業提供咨詢、培訓等技術援助。鼓勵企業通過調整市場布局、提高生產效率、優化營銷渠道、完善風險管理等方式自主開展調整,并按照相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持。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兩反一保”、技術性貿易措施、知識產權、管制制裁等貿易摩擦案件應對,指導行業組織和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貿易救濟。(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三十一)支持企業提升海外市場開拓能力。發布新一批“上海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海外展會推薦項目”,對企業赴海外參展給予最高展位費70%的支持。優化升級上海市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提供對外投資、國別指南、產業報告、專業服務、風險提示等公共信息服務產品,舉辦以投資貿易聯動為主題的走出去公共服務開放日活動,助力企業更好把握國際市場機遇、有效規避各類風險。(市商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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