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滿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連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區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結題驗收工作,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驗收工作規程(試行)》,現予以發布,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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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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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驗收
工作規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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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基金項目”)的結題驗收工作,強化基礎研究科研成果管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內科基字〔2024〕24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一章職責分工
第一條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自治區科技廳”)負責基金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總體統籌和制度建設。項目管理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專業機構”)負責項目結題驗收工作具體實施,主要包括工作計劃制定、結題驗收組織、材料歸檔匯總等。
第二條盟市科技局、自治區部分直屬高校院所、國家駐區科研單位(附件1)負責組織其歸口管理的面上項目、一般聯合基金項目、分析測試專項結題驗收工作,驗收情況報自治區科技廳備案。
自治區科技廳負責重點項目、重點聯合基金項目、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優秀青年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和歸口管理部門為自治區委辦廳局項目的結題驗收工作。
第三條項目負責人提出結題驗收申請,項目依托單位審核把關并對結題驗收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二章受理與審查
第四條項目負責人應當在項目實施期滿后3個月內,通過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管理信息系統公眾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提出結題驗收申請,并提交科技報告、結題報告(財政支持經費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須提交財務審計報告)(附件2),上傳實施期內相關佐證材料。結題驗收工作一般應在項目實施期結束后6個月內完成。
第五條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觀因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計劃的,由項目依托單位提出延期實施申請,經自治區科技廳批準后方可延期。每個項目只可申請延期1次且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項目可申請提前結題驗收,提前時間不超過1年。無正當理由、未經審批同意而逾期不提交結題驗收材料的項目,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終止。
第六條結題驗收工作組織單位開展評前審查,審查退回修改最多2次,原則上15天內完成。審查不合格項目,按規定進行延期或終止。審查內容主要包括:
(一)申請材料和佐證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包括科技報告,結題報告、財務憑證、專利證書、技術標準、產品鑒定證書等。
(二)項目產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論文、專著、軟件、標準、研究報告、專利、數據庫等,是否標注“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資助”(SupportedbyNaturalScienceFoundationofInnerMongoliaAutonomousRegionofChina)及項目立項編號。
第七條結題驗收工作組織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專家、專業管理人員,或委托其他科技服務機構協助開展評前審查工作。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八條基金項目結題驗收采用集中評審和會議驗收方式進行(附件3)。
(一)30萬元以下項目采用集中評審,根據學科進行分組,專家組通過信息系統審閱結題驗收材料,對項目任務目標和考核指標等完成情況進行評議,形成結題驗收意見。
(二)30萬元(含)以上項目采用會議驗收,專家組以任務書和結題驗收材料為依據,在審閱資料、聽取項目組匯報、質詢等基礎上,形成結題驗收意見。
第九條結題驗收專家組由具有高級職稱及以上的相關領域技術、財務專家組成,專家組人員結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每組專家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財務專家,專家資質應符合《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專家庫管理辦法》要求,并嚴格執行科研誠信相關規定。
第十條項目依托單位須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專家須簽署回避聲明書、科研誠信承諾書,參與評審工作人員須簽署工作人員科研誠信承諾書,嚴格遵守評審紀律和保密規定(附件4)。
第四章結題驗收結論
第十一條結題驗收結論包括“通過”和“不通過”。在杰出青年基金項目中擇優遴選一定比例的優秀項目。
第十二條結題驗收“通過”的項目,應在1個月內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本單位項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和知識產權的歸屬、使用和轉化,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結余經費按有關規定由依托單位統籌安排用于后續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
第十三條結題驗收“不通過”的項目,給予不超過一年的整改期限再次結題驗收,仍不通過的進行項目終止。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因主觀原因致使不通過的,納入科研誠信失信行為記錄進行懲戒。終止項目相關經費按規定程序交回自治區財政廳。重點聯合基金項目相關經費按出資比例交回聯合資助方。
第十四條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組織單位在結題驗收工作結束1個月內提交《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年度結題驗收項目科研成果情況報告》(附件5)。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組織單位應參照本規程制定相關內控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自治區科技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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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結題驗收工作組織單位名單
?????2.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報告
?????3.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驗收評價表、綜合評價意見表
4.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結題驗收相關承諾、聲明等
5.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年度結題驗收項目科研成果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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