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科技局、濱海新區人才工作局及有關單位:
根據《制造業中試創新發展實施意見》(工信部聯科〔2024〕11號)及《關于加快推進紹興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建設的實施方案》(紹市科〔2023〕38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構建現代化中試平臺體系,增強中試服務供給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水平,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市級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以下簡稱“中試平臺”)評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參加中試平臺評選采取自愿原則,應具備以下條件:
1.參評主體或依托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注冊且正常經營滿一年,未發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以依托單位參評的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應實行財務收支獨立核算。
2.具有必要的中試驗證設備、場地條件。具有工藝驗證、放大生產、產品檢測必需的固定場所;擁有本行業必要的通用計量檢測儀器和常規實驗設備,有承擔行業綜合性中間試驗必需的專用設備及配套設施。
3.擁有中試服務相適應的人才團隊。人才隊伍結構合理,具有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工程化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帶頭人,具備組織制定中試熟化方案、工藝規程以及控制生產質量的研發團隊。
4.內部管理規范,運營機制高效。有明晰的對外服務承接程序及收費標準,能夠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嚴格規范服務行為;有保護中試產品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相關措施及制度。
5.成果轉化服務業績明顯。圍繞我市主導產業開展中試熟化與產業化服務,對各類創新主體提供開放式的中試服務,且中試服務成效明顯。
6.具備必需的安全、環保設施及措施。符合國家、省和我市安全、環保要求,近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生產環境和工藝流程軟硬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二、評選程序
1.自主申報。請各中試平臺申報單位填寫《紹興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評選申報書》,工作總結報告、相關證明材料等(電子版+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于7月18日前報屬地科技部門或相關市級歸口管理單位。
2.推薦審核。請各區、縣(市)和相關市級歸口管理單位對申報的參評材料進行審核并擇優推薦,并將《推薦匯總表》于7月23日前報市科技局。
3.組織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單位進行綜合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
4.公示發文。根據評審情況,擇優形成中試平臺擬評定(培育)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科技局發文公布。
三、其他
請各區、縣(市)和各市級歸口管理單位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組織本地區單位積極申報。
聯系人:任春穎,電話:0575-89175689
附件:1.紹興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評選申報書.docx
2.推薦匯總表.docx
紹興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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