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
組織開展海南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
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瓊工信產發〔2025〕160號
各市、縣、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
根據《海南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管理辦法》(瓊工信規〔2024〕4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2025年海南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
(一)申報主體
在我省依法注冊、實質性運營、管理規范,符合《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基本條件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二)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按照申報材料清單要求(詳見附件1),提交《海南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近兩年專項審計報告等申報材料。申請材料要求編寫目錄和頁碼,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三)申報時間及流程
1.申報
申報期為通知發布之日起至9月10日。申報單位請于9月10日前通過瀏覽器訪問http://218.77.183.130:85/loginCustom,以海易辦/海易兌“企業法人賬號”登陸,點擊“2025年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跳轉到申報頁面,按申報要求上傳相關材料(Word版和PDF蓋章版),逾期申報通道將關閉。
2.市縣初審和推薦
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初審本轄區內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并于9月20日前完成線上初審,提出推薦意見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駐瓊央企和省屬企業可按要求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復審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現場核查,并提出復核意見,確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名單,并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結束對公示無異議的單位以通告形式對外公布。
二、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
對第一批認定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海南金盤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業設計中心、海南聚能科技創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聚能創新工業設計中心、海南海馬汽車有限公司工業設計中心)進行復核,復核材料要求、復核時間及流程參照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要求。
三、有關要求
(一)各申報和復核單位按照清單要求認真編制相關材料,做到真實、準確、不漏項。
(二)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入本轄區宣傳發動并指導有關單位申報,積極履行屬地責任,按要求做好申報推薦。
(三)業務咨詢電話:0898-65231860;申報平臺咨詢電話:0898-65220671。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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