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各垂直管理單位:
《銀川市西夏區“引客入西”獎勵辦法(試行)》已經4月30日西夏區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銀川市西夏區“引客入西”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釋放首批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效應,引導鼓勵各旅游企業積極開拓旅游客源市場,吸引更多游客到西夏區旅游,提升西夏區旅游吸引力和競爭力,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引客入寧”以獎代補管理辦法》(寧文旅規發〔2024〕2號)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需獎勵資金由本級財政統籌資金予以保障。資金使用管理嚴格遵守自治區財政資金管理辦法,遵循科學規范、公開透明、強化監督原則。
第三條獎補時間為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由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會同財政局匯總、梳理,審定后進行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每年獎勵總額原則上不突破200萬元,如獎勵總額超出預算核定標準,各類獎勵資金按比例進行核減。
第二章獎勵范圍及標準
第五條獎勵范圍為組織寧夏回族自治區(以下簡稱“自治區”)外游客來西夏區旅游的自治區內外旅行社、電商平臺或其他有合法經營資質的組團機構、團體組織及旅行商,西夏區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A級旅游景區、等級民宿、星級飯店等(享受過自治區、銀川市獎補政策的,可同時享受本辦法中的獎勵)。
第六條旅游企業應按照誠信、及時的原則申請,向西夏區文旅局提供申報材料。獎勵申請由具有法人資格的主體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組織一次或同一事項,按一次活動進行獎勵,企業自行分配。獎勵人數以景區實際購票人數為準,免費游客、兒童不計入獎勵人次統計。
第七條對組織旅游者以包機(非固定航線航班)或切位形式到西夏區旅游,在西夏區過夜且游覽3個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的,單次團隊人數達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的,每人次獎勵30元;單次團隊人數達到100人以上的,超出人數按每人次獎勵50元;單次團隊人數達到3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的,累計達到3000人以上(含3000人),獎勵2萬元;最高獎勵限額10萬元。
第八條對組織高鐵專列或客運專列到西夏區旅游,在西夏區過夜且游覽3個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的,每列專列人數達到300人以上(含300人)的,獎勵1萬元;達到500人(含500人)以上的,獎勵2萬元;達到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獎勵5萬元。
第九條對組織自治區以外的自駕車團隊到西夏區旅游,在西夏區過夜且游覽3個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的,單次組織20輛以上獎勵2000元;30輛以上獎勵3000元;50輛以上獎勵5000元;100輛以上獎勵1萬元。每輛車平均人數不少于3人。
第十條對組織自治區外大巴到西夏區旅游,在西夏區過夜且游覽3個3A級及以上景區的,每次200人以上的,獎勵5000元;500人以上的,獎勵1萬元。
第十一條對全年組織旅游團到西夏區旅游的旅游企業(游覽2個以上景區<含2個>),在不重復計算以上獎勵的基礎上,全年累計輸送游客人數達到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每人次獎勵1元;10萬人以上的,超出人數按每人次2元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限額30萬元。
第十二條對開通的定制旅游專線,符合以下條件的,每條專線每年給予3萬元運營經費補貼:
(一)每條專線每日不低于5個班次;
(二)車身統一噴印西夏區旅游主題宣傳內容,車廂內電子屏同步進行宣傳;
(三)全年無重大旅游交通安全事故;
(四)年度內運輸游客不低于3萬人次。
第十三條鼓勵A級景區、等級民宿、星級賓館開拓市場、加大營銷、主動引客入西。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全年接待游客量不少于50萬人次,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在西夏區排名前三的景區,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鼓勵葡萄酒莊景區化發展,當年新評定為國家4A、3A、2A級旅游景區的,除區市獎勵外,分別再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新晉升為國家4A、3A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酒莊景區全年接待團隊游客量達到3000人次且在酒莊消費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1000人,追加獎勵5000元;人均消費不低于60元,最高獎勵限額5萬元。等級民宿接待住宿游客達到5000人次以上的,獎勵1萬元;達到1萬人次及以上的,獎勵2萬元。賓館飯店全年接待團隊游客量達到3萬人次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5000人,追加獎勵1萬元,最高獎勵限額5萬元。
第十四條以政府補貼形式鼓勵支持3A級及以上停車收費的旅游景區每年淡季時期(11月—4月)面向游客免費停車,按照游客接待量給予1萬—3萬元補貼。
第十五條鼓勵在轄區特色場館舉辦戶外音樂節、商業演唱會活動。配套建立“二優先一保障”機制:優先審批文旅融合型演出;優先協調公安、消防部門提出審批意見。實行分檔獎補激勵,單場售票觀眾達3萬人及以上,給予主辦方一次性補助15萬元;單場售票觀眾達2萬人及以上(含2萬不足3萬),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單場售票觀眾達1萬人及以上(含1萬不足2萬),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同一主體年度累計補助不超過15萬元。
第三章申報、審定
第十六條申報程序:
(一)凡符合以上獎勵條件的單位(企業)或組織,均可申報。
(二)由申請單位(企業)或組織向西夏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提出申請,填寫《引客入西獎勵申請表》,并遞交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申請工作于2026年4月1日開始,申報時間為15個工作日,超過申報時間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獎勵。
第十七條審定兌現:西夏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后報財政局審定,審定公示后報西夏區人民政府審批兌現獎勵。申報獎勵單位為年內未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的單位。
第四章審核與管理
第十八條申請獎勵的單位須如實申報,如發現申報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弄虛作假、偽造原始單據及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獎勵資格并納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進行任何獎補申請。
第十九條申請獎勵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
(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
(二)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訴案件、重大服務質量問題、社會影響惡劣事件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三)不執行西夏區委、政府有關政策規定,不參與西夏區組織的重大活動或不配合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的;
(四)其他有損社會公德、違反法律規定情形的。
第二十條本辦法中所指的游覽3個3A級以上景區,沒有門票消費的3A級旅游景區須有旅游景區其他消費憑證。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至2026年3月31日,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銀川市西夏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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