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級有關部門、各市屬國有企業、各縣(市、區)、功能區國資監管機構(國資辦、財政局):
為做好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國資委令第4號)、《關于做好全省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函〔2018〕44號)、《關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溫委發〔2018〕54號)、《關于做好市級國有資產報告編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溫政辦〔2018〕124號)及國家有關統計法規、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我委制定了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及編制說明,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工作組織,提高國有資產統計數據質量
國有資產統計是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重要基礎,也是落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重要抓手,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開展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的重要意義,扎實做好2023年度國有資產統計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工作。
(一)嚴守法律法規底線,規范會計核算行為。請各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功能區國資監管機構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布置培訓,明確工作職責,嚴格工作規范,督促所屬企業嚴格規范會計行為,遵守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各項規定,規范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指導所屬企業全面梳理各級子企業名錄,準確界定合并范圍,合理計提各類減值準備,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二)嚴格落實統計工作,提升數據填報質量。各市屬國有企業、各部門所屬企業集團公司要加強下屬企業的數據審核,確保數據質量。各縣(市、區)、功能區國資監管機構要認真組織開展驗審工作,對轄區內國有企業報送的統計報表進行認真審核,嚴把數據質量關,尤其要加強企業戶數、樹形結構、重點指標、勾稽關系等審核,要積極采取公式、査詢模板、有效性等審核方式,減少系統性審核漏洞。要確保報表編報范圍及內容完整,填報內容真實,填報方法符合報表編制要求,有關數據按照國家統一的制度規范進行填報,會計數據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進行規范處理。要確保報表相關指標之間、表間相關數據之間、分戶數據與匯總數據之間、報表數據與計算機錄入數據之間保持一致,要分析報表數據年度間重大變動是否合理。要加強對集團企業合并范圍和抵銷事項的審核,對未納入合并范圍及未抵銷充分的事項應單獨說明。
(三)深化數據成果應用,發揮統計功能作用。各市屬國有企業、各縣(市、區)、功能區國資監管機構要充分利用國有資產統計數據資源,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深入開展分析、評價、對標等工作,更好發揮企業國有資產統計促進管理提升、管控經營風險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要認真撰寫本單位、本地區企業營運情況分析報告,以財務指標和相關統計指標為主要依據,對本年度本單位、本地區企業的資產質量、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情況進行分析說明,客觀反映本單位、本地區企業運營特點及發展趨勢。
(四)注重全面深入細化,撰寫相關專項報告。各縣(市、區)國資監管機構要認真撰寫轄區內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既要堅持從大處著眼,突出重點工作成效與亮點,對服務重大戰略、推進重大項目等進行總結梳理,又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基層企業,認真分析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力求全面客觀反映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為企業改革發展、優化布局以及防范化解風險等提供支撐。
二、明確工作范圍,實現國有資產統計全覆蓋
2023年度國有資產統計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國有全資及控股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度市屬國有企業財務決算管理和報表編制工作的通知》另行填報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各縣(市、區)、功能區國資監管機構在組織做好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的同時,要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非監管企業的梳理清查力度,確保國有企業名錄不重不漏,努力實現國有資產統計工作全覆蓋。
三、按時報送國有資產統計報表
(一)各市級有關部門(含功能區)及所屬企業
各市級有關部門(含功能區)所屬企業于2024年2月23日前將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報送至溫州市國資委,具體報送內容包括: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數據電子文檔;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及編制說明;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營運情況分析報告。集團型企業應當按照會計準則要求編制合并報表。各市級有關部門(含功能區)應對所屬企業報表質量進行審核把關,戶數較多的應匯總后統一報送。
(二)各縣(市、區)國資監管機構
1.2024年3月5日前報送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匯總及基層企業分戶電子及紙質文檔。紙質文檔應包括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匯總報表、編制說明、匯編范圍企業戶數變動分析、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營運情況分析報告,并依次裝訂成冊,加蓋本單位公章,以“萬元”為金額單位。
2.2024年6月14日前報送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紙質、電子稿)。
3.通過與產權登記信息核對等方式,認真清理核實監管或受托監管企業戶數、股權結構、單位性質、管理級次、經營狀況,并于2024年2月8日前將監管企業范圍增減變化情況報送溫州市國資委,確保國有企業名錄庫及時更新、管理規范,年度國有資產統計與月度快報填報范圍一致。
(三)各市屬國有企業
應于2024年3月8日前將審計確定的企業財務決算報表轉換為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報送至溫州市國資委。具體報送內容包括: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合并報表、編制說明、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合并及分戶數據電子文檔、202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營運情況分析報告。
在報表編制、報告撰寫和報送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市國資委財務監督管理處聯系。
聯系人:張之陽;聯系電話:88901017;電子郵箱:gztfc@163.com。
溫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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