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科技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科技創新領軍企業培育力度,賦能首府高質量發展,根據《烏魯木齊市科技創新領軍企業遴選辦法》(烏政辦規〔2023〕5號)要求,市科技局現開展2023年度烏魯木齊市科技領軍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并納稅3年(會計年度)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現代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科技型企業。
2﹒企業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級且無不良行為記錄,在申請前3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影響等違法行為。
(二)企業科技屬性條件
1﹒企業應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主營業務或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2﹒企業應擁有核心專利技術,近3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合作研發、受讓、并購等方式獲取的知識產權數量應至少達到下列要求之一:
(1)發明專利或植物新品種權等一類知識產權5件以上(含5件)。
(2)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二類知識產權15件以上(含15件)。
3﹒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含20%)。
4﹒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較高,財務管理規范,已設立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或專賬;近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R&D)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含5%),或近3個會計年度累計研發投入不低于6000萬元(含6000萬元),軟件企業研發投入應在10%以上(含10%)。
(三)企業經營情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2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含5000萬元)。
2﹒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含1億元)。
3﹒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含2億元),且近3年累計研發投入占近3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含15%)。
4﹒最近1年營業收入達到3億元(含3億元),且近3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達到20%(含20%)。
(四)其他相關條件:
企業如未達到相關科技屬性條件、經營條件的,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直接認定為科技創新領軍企業:
1﹒企業作為主要參與單位或者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參與人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并將相關技術應用到主營業務的。
2﹒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與主營業務和核心技術相關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
3﹒形成核心技術和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合計50項以上(含50項)。
二、申報單位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烏魯木齊市科技創新領軍企業認定申請表及申報書1份;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四)企業獲得的有效自主知識產權匯總表及授權證書,企業科技創新相關文件、證書;
(四)企業人員的員工花名冊(含申報書中人力資源情況表所有內容),花名冊中需注明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學歷、科技人員、工作崗位等情況,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需注明工作天數,并提供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五)2020年、2021年、2022年在統計部門報送的《企業研發支出情況統計表》(107-2)(蓋企業公章)或在稅務部門報送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蓋企業公章)或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
(六)企業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審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七)企業信用情況證明材料;
(八)承擔的國家級科技計劃立項文件;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九)企業創新管理及制度建設情況:包括企業創新戰略、內部創新激勵制度措施、打造品牌、核心技術創新等證明材料;
(十)企業所在區縣科技主管部門推薦意見(填在申請表中)。
三、申報要求
(一)企業按照年度發布的科技創新領軍企業征集申報通知,填報、提交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各區(縣)科技管理部門做好轄區內相關企業的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
(二)提交認定申請材料紙件(含附件目錄)一式五份,電子版申請材料發至所在區縣科技主管部門,郵件主題請注明“科技創新領軍企業申報書-企業全稱”。材料裝訂要求:
(1)紙張正反復印,膠裝;
(2)封皮書脊處標記企業名稱;
(3)5份紙件材料。
(三)申報企業須在8月18日前向所在區(縣)科技部門提交申報資料,由區(縣)科技部門將申報匯總表(附件2)及企業申報材料統一報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地址:市政府二聯辦1號樓五樓514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杜盼盼
聯系電話:2824360
烏魯木齊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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