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全區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18〕96號)精神,落實《關于推動全市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若干意見》(烏政發〔2019〕36號)精神,根據《烏魯木齊市科技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實際情況,現開展2023年烏魯木齊第四批市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異地孵化器)備案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異地孵化器)備案
(一)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異地孵化器)概念及功能
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異地孵化器)是將孵化環節和產業化環節進行空間上分離,將企業孵化環節轉移到市外,充分利用國內其他省市豐富的科創資源、服務要素和完備的市場環境,加速企業成長,推動科研成果產業化,引導科技項目和孵化成果來本市落地轉化,孵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依托發達地區人才、科創、金融等資源,為本地企業和項目提供對接服務。
(二)申報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認定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異地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為烏魯木齊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聯合申報單位中至少有一家為烏魯木齊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合法經營,具有豐富的孵化載體管理運營經驗,已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孵化基地等孵化載體資質認定;
2、申報單位在本市外擁有一定的載體建設基礎;
3、已與市外省級及以上孵化載體管理機構、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了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能夠促進兩地實現資源的互聯互通;
4、申報的協同創新中心(異地孵化器)須已建成且實際運營時間達一年以上;
5、發展方向明確,設立專門運營管理團隊,管理制度健全,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跨區域協同創新合作機制;
6、已有引進或促成人才、團隊、項目、企業來烏落地的成功案例;
7、能夠為兩地企業提供創業投資與孵化、輔導與培訓、創新創業大賽、人才交流、技術對接、項目路演、創新創業環境推介、信息與市場資源對接、落地本市政策服務、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服務;
8、具備投融資服務功能。
二、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孵化器)備案
(一)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孵化器)概念及功能
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孵化器)是將孵化環節和產業化環節進行空間上分離,將企業孵化和加速成長環節轉移到國外,探索科技成果跨境研發孵化、轉移轉化的新模式,引進國外優質項目、成果和人才資源,幫助創業企業“走出去”對接國外市場,助力企業融入全球創新鏈。
(二)申報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認定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為烏魯木齊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合法經營,具有豐富的孵化載體管理運營經驗,已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孵化基地等孵化載體資質認定;
2、在國外擁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孵化場地,能夠為研發企業和團隊提供辦公、路演、會議、活動、投融資對接等孵化所需空間和辦公設施;
3、已與國外具備一定實力和影響力的專業服務機構、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了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能夠促進兩地實現資源的互聯互通;
4、申報的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孵化器)須已建成且實際運營時間達1年以上;
5、發展方向明確,設立專門運營管理團隊,管理制度健全,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跨國協同創新合作機制;
6、已有引進或促成人才、團隊、項目、企業來烏落地的成功案例;
7、能夠為企業提供境外技術服務、成果轉化、人才交流、人才引進、產業需求、創新創業環境推介、國際貿易合作、落地本市政策服務、法律服務和人民幣結算等方面的服務。
三、申報程序
(一)自愿申請
符合條件的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異地孵化器)自愿填報《烏魯木齊市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異地孵化器)備案申報書》(見附件1),申報材料一式2份,書籍式裝訂,向所在區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二)推薦上報
申報材料經各區縣科技主管部門審核申報材料真實、準確、無誤后,簽署審核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見附件),于7月20日(星期四)前統一報送至烏魯木齊市科技局(烏魯木齊科技信息中心),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wlmqkjqyfhqxh@126.com)。
(三)評審論證
評審工作采用參加會議線上評審的方式進行。并召開專題評審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確定公示
對通過專家評審、并經市科技局審定并在網站進行7天公示,公示期結束無異議后分別發文備案確定為烏魯木齊市跨區域協同創新中心(離岸、異地孵化器)。
四、組織管理
(一)通過備案的孵化載體應按統計相關要求,按時填報統計數據。
(二)孵化載體發生名稱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認定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條件發生變更前1個月向所在區(縣)科技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備,在完成變更經實地核查確認后,向市科技局提交變更報告。
(三)孵化載體在認定過程中存在申報資料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備案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四)孵化載體須按時參加由市科技局組織開展的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資質。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姣0991-4665589
艾 迪 0991-4882909
電子郵箱:wlmqkjqyfhqxh@126.com
受理單位:烏魯木齊市科學技術局
受理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南湖南路188號烏魯木齊科技信息中心
烏魯木齊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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